
艾克姆收北交所问询函:公司议价能力是否下降?是否对贸易商存较大依赖?是否存产能过剩风险?
艾克姆收到北交所问询函,针对公司议价能力、对贸易商的依赖程度以及产能过剩风险等问题进行询问,艾克姆面临质疑,要求其说明公司议价能力是否下降,是否过度依赖贸易商,以及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这些问题涉及到公司运营的关键方面,需要艾克姆做出回应和解释。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朱峰
北交所官网显示,宁波艾克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克姆”)6月17日IPO申请获受理后,7月8日已接受首轮问询。
北交所关注的问题主要有生产经营合规性、客户供应商重合、通过贸易商销售真实性、募投项目必要性及募集资金规模合理性等。
对合作研发方是否存在重大依赖?
艾克姆成立于2009年,专注于预分散橡胶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应用于各种橡胶制品中,如汽车密封条、轮胎、各类胶管、橡胶减震件等。
报告期内(2022年—2024年),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689.07万元、939.79万元和946.26万元,公司共有5个合作研发项目,3项核心技术来自于校企合作,公司拥有多项技术秘密、非专利技术,核心技术人员隋圆入职发行人前曾于安徽佳通乘用子午线轮胎有限公司任工程师。
对此,北交所要求说明研发人员是否具备研发相关的技术知识和经验,研发活动的真实性,预分散橡胶助剂的创新特征是否依赖非技术因素。同时,结合报告期内的合作研发的研发成果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作用,是否应用于公司产品配方开发和生产工艺配套,相关成果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是否存在纠纷,说明公司对合作研发方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另外需说明核心技术人员参与发行人研发、专利申请的情况,是否违反与原单位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公司知识产权是否涉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原单位的职务发明。
报告期内,艾克姆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84%、2.19%和1.83%,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由于研发环节形成的研发试制品可供生产环节回收利用。发行人存在兼职研发人员。北交所要求对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说明公司研发投入等指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被取消认定资格的风险。
生产经营合规性受关注
艾克姆生产经营合规性也受到北交所重点关注。
安全生产合规性方面,艾克姆生产所需的部分原材料为易燃易爆等化学品,公司生产的橡胶发泡剂DPT40等8种产品达到危险化学品的确定原则,公司2025年3月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对此,北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易燃易爆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情况,说明是否配备了相应的设备、厂房和人员,运输、储存和生产等过程中是否会对人身造成伤害,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符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消防法》等相关规定。同时,补充披露公司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及期后是否因安全生产问题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此外,说明公司开始生产涉及危险化学品相应产品的时间、对应的各期销售额及占比,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增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登记。
资质合规性方面,艾克姆有1项商标为受让取得,有15项境外注册商标,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境外销售,集中于欧洲、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公司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有效期未覆盖报告期。
北交所要求说明已注册商标是否覆盖全部境外销售区域,是否存在外销过程中使用现有商标被诉侵权的情况或潜在风险,是否存在商标被撤销、宣布无效、诉讼等法律风险;说明商标受让过程、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商标权纠纷或潜在纠纷。另外,说明生产经营资质未覆盖报告期的原因,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存在其他生产经营资质未覆盖报告期的情形。
公司议价能力是否下降?
2022年—2024年,艾克姆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75亿元、4.29亿元、5.16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652.49万元、6534.99万元、7999.33万元。2025年1—3月经审阅扣非归母净利润1803.7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78%,公司披露主要系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随着国内乘用车竞争加剧,公司部分主要客户下调定价。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预分散橡胶助剂和混合橡胶助剂销售单价呈下降趋势。
对此,北交所要求说明预分散橡胶助剂、混合橡胶助剂单价逐年下降,其他橡胶助剂单价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上述产品价格及变动趋势与市场同类型产品价格变动趋势是否一致,公司议价能力是否下降,主要客户相关降价策略是否具有持续性,量化分析说明持续降价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市场占有率提升、存量主要客户需求增长的客观依据及合理性,进一步量化说明报告期内收入增长,2025年1—3月业绩下滑的原因,并结合成本、毛利率、期间费用变动情况及原因等,量化说明报告期净利润增幅远高于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
北交所还要求公司进一步说明业绩增长持续性,是否存在业绩下滑或大幅波动风险,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是否对贸易商存在较大依赖?
报告期内,艾克姆境外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20%、19.44%和17.73%。公司境外销售主要集中于欧洲、韩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对此,北交所要求结合公司相应市场地位、获客能力、客户合作稳定性、相应国家或地区对公司外销产品的贸易政策变动等,说明公司境外销售收入是否稳定、可持续。
报告期内,艾克姆贸易商客户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42.70%、45.99%和41.53%。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方式销售,存在少量经销。根据贸易商客户的指令,公司直接将产品发货至终端客户,同时存在部分贸易商客户期末库存量较高或保持一定安全库存。贸易商较为分散,存在未实缴或实缴资本较小,参保人数为0或人员规模较少的情形。部分贸易商的终端客户和公司直接客户存在重合。
对此,北交所要求说明公司贸易商销售收入占比是否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通过贸易商销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与可比公司、行业内竞争对手相比在技术优势、获客能力等方面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对贸易商存在较大依赖。
北交所还要求说明报告期内实缴资本较低、员工人数较少、成立时间短即开展合作的贸易商客户数量、销售金额及占比,此类贸易商向公司采购金额与其经营规模是否匹配,其在主要覆盖市场区域的市场地位及销售渠道,终端销售情况,交易是否真实及相关依据。说明直接客户与贸易商终端客户重合涉及的客户名称、金额及占比,终端客户采用两种模式与公司合作的原因及合理性。
相关采购销售价格是否公允?
艾克姆存在较多客户供应商重合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客户供应商重合的企业采购金额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32.58%、33.79%和33.96%,销售金额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51%、11.29%和10.52%。公司对于客户供应商重合的销售同时存在总额法和净额法确认收入情况。
对此,北交所要求说明各期重合客户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相关主体的名称、交易内容、金额及占比等,相关交易主体的具体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的具体背景、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说明重叠客户供应商相关交易金额逐年增长原因,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结合公开市场价格或第三方价格,主要重合供应商客户销售毛利率与其他客户同类产品是否存在较大差异,说明相关采购销售价格公允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报告期内,艾克姆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9.33%、25.13%和26.37%,公司披露毛利率上升主要是促进剂、发泡剂、硫化剂、防焦剂和活性剂等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导致。报告期后部分原材料价格呈上涨趋势。
北交所要求结合期后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产品期后销售单价变动情况、成本管控能力等,说明毛利率是否存在下降风险,目前毛利率的水平是否稳定可持续,公司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充分揭示毛利率下滑风险。
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
艾克姆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3.62亿元,用于年产2万吨橡胶助剂预分散母胶粒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由子公司负责实施。公司尚未获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要的土地使用权。公司房屋及建筑物的成新率为81.10%,固定资产的平均成新率为68.24%。
对此,北交所要求结合目前生产厂房与生产设备、生产人员和产量的匹配情况,以及新增土地使用权、拟新建厂房的房屋建筑面积等,说明募投项目拟新建厂房规模及用途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闲置风险。同时,结合公司细分领域市场空间、下游行业变化趋势、现有客户订单和潜在客户开发情况,说明本次募投拟新增产能是否能够有效消化,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
销售费用是否完整?
报告期艾克姆销售费用增长,分别为599.09万元、714.89万元、1141.8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销售人员14人。
北交所要求结合报告期内存量客户维护方式、新增客户拓展模式、销售人员主要工作内容,分析披露销售人员数量与收入规模对应关系,现有销售人员数量和结构、销售活动支出与销售规模、业绩增长情况是否匹配,销售费用是否完整,销售费用与管理费用划分是否准确。同时,说明销售人员人均薪酬及增长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当地市场薪酬水平相匹配。销售人员人均维护客户家数、人均创收及创利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股权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据招股书,2017年艾克姆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荣富多元和财务总监孔庆恩向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与激励对象签署特殊投资条款。历史上部分直接和间接股东的出资来源于借款。
对此,北交所要求说明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股权激励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员工签署特殊投资条款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股权代持,特殊投资条款是否真实解除。说明公司与孔庆恩控制的企业、孔庆恩亲属是否存在业务往来和资金往来,孔庆恩是否曾于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主体处持股或任职、是否存在资金往来。说明借款出资的股东是否均已偿还借款,股权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涉及股权代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