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持未在规定时间内停止交易!荣盛石化大股东荣盛控股被出具警示函
荣盛石化大股东荣盛控股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停止交易而被出具警示函,据悉,该公司在增持过程中未遵守相关交易规定,导致警示函的发出,事件提醒投资者应关注公司合规问题,并谨慎对待股市交易风险。
浙江省证监局近日发布关于对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荣盛控股集团于2025年6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股份1,479,6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荣盛石化股份从6,074,090,185股增加至6,075,569,785股,占荣盛石化总股本比例从59.9879%增加至60.0025%。2025年6月13日,荣盛控股集团继续增持荣盛石化股份1,204,900股,增持金额10,265,395元,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上一日的60.0025%增加至60.0144%。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在合计持股比例达到荣盛石化已发行股份的60%暨触及5%整数倍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停止交易。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七十五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荣盛控股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6月12日和13日,荣盛石化股价在8.5元左右,近期股价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涨幅,截至7月25日,收报9.43元/股。
公告显示,荣盛控股计划自 2025 年 4 月 8 日起的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自 6 月 14 日至 7 月 18 日累计增持 33,635,496 股,占注销前总股本 0.3322%。因回购股份注销,荣盛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增加触及 1%刻度,超过 61%。